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部简介 >> 工作职责 >> 正文



本科生招生科工作职责
作者:教务部  时间:2026-09-18  

本科生招生科是统筹学校普通本科、专科及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规范落实各项招生政策。

二、核定学校招生规模,编制并报送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要求报送,统筹落实各层次招生计划的实施。

三、依规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编制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专升本招生简章及各类招生宣传材料。

五、统筹组织开展学校常态化招生宣传工作。

六、负责受理考生及家长咨询,做好日常招生咨询服务工作。

七、负责招生政策改革研究,密切对接省内外招生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与工作配合。

八、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专)科及专升本招生录取全流程工作,协调处置录取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九、负责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协同学籍管理部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十、负责年度《新生录取名册》、录取台账等各类招生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与管理工作。

十一、统筹做好各类招生数据统计、汇总与上报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及上级招生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招生相关工作。

版权所有:韶关学院教务部    电话:0751-8121373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邮编:5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