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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下发当年度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原则意见的工作通知。
2.各二级学院按通知要求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向教务处提交电子文档。
3.教务处负责审核校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向各二级学院反馈审核意见。
4.再次收集二级学院按审核意见修改后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二审校对。
5.再次向各学院反馈二审意见并最终定稿,定稿后送印刷厂印刷装订。
6.负责印刷打印和装订期间的文字、表格及数据等的审核校对工作。
7.向各相关单位发放人才培养方案,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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