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近5年来(2019年1月1日至今)坚持为本科生授课。
4.一般应具有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专项工作类教指委人选可适当放宽。
5.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指委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指委任职。
(二)分类条件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不同类别教指委委员推荐另需满足如下要求:
1.课程类教指委专家一般应为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且所授课程与教指委类别密切相关。
2.专项工作类教指委专家应在专业背景契合的基础上,具有相关工作履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同等条件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和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排名前5)、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有国家教指委相关任职经历者及女性专家优先。
二、申报名额
课程类、专项工作类教指委专家各1名。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填写: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教师联系教务部教研科进行材料填写。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2日。
(三)工作联系人及电话:鄢祥锋、丁诗瑶,8120030。
教务部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