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和改进我校高等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学校修订了《韶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制定了《韶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质量,推动我校实验教学水平的提升,学校修订了《韶关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规定》。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是基于产出导向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的关键环节,为引导各开课学院和课程负责人提升课程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特制定《韶关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指导性意见(试行)》。
现将《韶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韶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韶关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规定》《韶关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指导性意见(试行)》向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征求意见,请认真审议,并将意见和建议用修订模式在文稿上修改或单独整理成文档。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
附件中的第1、2、3项,电子版反馈稿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叶心荣,纸质材料交至厚德楼208室。联系人:叶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0032。
附件中的第4项,电子版反馈稿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万哲,纸质材料交至厚德楼207室。联系人:万老师、房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0031。
附件:
1.《韶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韶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3.《韶关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4.《韶关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指导性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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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