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校拟在12月中旬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士学位授予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0届以来申请结业的学生
二、毕业资格审核
二级学院审核2020届以来结业的学生课程修读情况、体测达标情况、处分解除情况,对已达到毕业标准的,应当申请换发毕业证,并填写《XX学院结业学生拟毕业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二级学院对上述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按照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二级学院需为此类学生填写《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成绩单、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计算,如因处分解除申请结业换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交申请书及解除处分文件复印件。
四、材料递交时间
请在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下班前将上述要求的材料交至崇德楼401学籍管理科审核。
附件1:XX学院结业学生拟获毕业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xls
教务部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