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广东省学位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及《韶关学院学士学位工作细则》(韶学院〔2017〕135号)、《韶关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办法》(韶学院〔2021〕291号)等文件规定,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学位办(教务部)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授予往届结业现毕业吴翰森等12名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应学士学位(毕业时间为2023年12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韶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崇德楼401)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1372
附件:往届结业现毕业拟授学位情况一览表(毕业时间为2023年12月).xls
韶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 12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