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办法》(韶学院〔2021〕291号)附件7“韶关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按程序开展了2023年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学院审核、转入学院考核,教务部复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拟同意王紫等167名学生转专业,拟同意1名学生视其缓考成绩确定其可否转专业,拟不同意3名学生转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现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实名向学校教务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
受理部门:教务部
地 址:崇德楼401
联 系 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1372
联系邮箱:jwcxjk@sgu.edu.cn
教务部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