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5年12号)、《韶关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4〕182号)、《韶关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7〕19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按规定程序开展了2017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同意叶诗凡等249名学生转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附件:2017年转专业拟同意学生名单一览表)。现对叶诗凡等249名学生转专业名单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向我校教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6日
学校受理部门: 教务处
地址: 行政楼517
电话: 0751-8121372
2017年转专业拟同意学生名单一览表.xls
韶关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