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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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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和学位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素英  时间:2018-04-08  

各二级学院:

现将有关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资格审核等工作通知如下:

1、请教务员务必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前将毕业生二补成绩、2018年5月8日(星期二)前将本学期考核课程及本学期补考成绩输入完毕(特别是创新课程的成绩,另超出创新课程的6个学分之后,多余的学分可根据情况替换选修课程,2011级已实施),否则会影响毕业和学位数据的分析。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审核本院的毕业生所修读的学分是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并填写表格《2018届韶关学院毕业生(本科)学分审核表》、《2018届韶关学院毕业生(专科)学分审核表》,请严格按审核表要求填写,主管教学领导签名同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此表请于5月18日上午下班前交学籍科。

3、清理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受党、团、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情况,各二级学院认真填写《违纪学生一览表》,同时此类学生需要填写《韶关学院学生违纪悔改鉴定表》,这2种表格请二级学院于5月11日上午下班前交学籍科(同时需发电子稿)。

4、学位授予条件请按《韶关学院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见韶学院[2013]13号文]执行。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本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及表现,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建议名单,并填写《授予学位申请表》、《不授予学位申报表》。以下成绩情况不授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学生4年来必修课、限选课(体育、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和不计入总学分总学时的课程不计,跨学期课程按每学期为一门课程计算)有六门(含6门)以上课程期末不及格而补考者。

5、如有2017届结业,在2017年12月以后才参加返校补考,已符合毕业资格可以换发毕业证且符合今年申请学位条件的学生,二级学院需为此类学生填写《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并附上此类学生的成绩单。

6、需交的表格可在教务论坛QQ群39392550共享处下载(不要改变表格的形式,切记!),授予和不授予建议名单的表格填写时间统一为2018年6月4日。填写好表格后除上面有要求上交的时间外,其余表格请于6月4日下午下班前交到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发电子文档到QQ邮箱。

7、做好毕业生资料归档工作

1)做好打印2018届毕业生成绩单归档工作。具体要求为:6月29日开始打印,选择格式六(A4)打印成绩单3份,1份交学校档案馆(按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好学生学籍材料,一起与成绩单于11月底之前交学校档案馆),1份交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1份学生自存,在打印之前请核实成绩单,不要出现打印日期有误,应取得学分小于实际取得学分或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成绩还不及格等错误情况。

2)各学院根据授予学位文件,打印本学院授予学位学生的授予学位通知书(每位授予学生一份),放置学生毕业档案中。

教务处

2018年4月8日

2018届毕业和学位授予需交材料的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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