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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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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跨校区之间转专业的工作通知
作者:张素英  时间:2017-10-27  

根据《韶关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4〕182号)(2016级学生),根据《韶关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7〕196号)的有关规定(2017级学生)、《韶关学院章程》(第九十五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韶关学院医学院,在业务上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督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独立开展办学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跨校区(校本部与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韶关学院医学院三校区之间)之间转专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条件

2016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或经学校认可,学习上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2、在校大学一、二年级学生。

3、在校期间无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学生。

2017

学生申请转专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所修通识课及格以上。

(二)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含违纪处分已解除的)。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确有兴趣和专长,转入其他专业更能发挥其兴趣和专长的。

2.在原专业学习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难以完成学业的。

3.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良好的。

4.创业休学后复学,在创新创业中取得良好效果的。

5.在校生必须是我校本部和黄田坝校区的学生。具有独立法人的校外二级学院医学院和韶州师范不在此范围内(见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跨校区之间转专业的工作通知)。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时间

申报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逾期不受)

三、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报名地点和递交材料

1、我校本部(含黄田坝校区)申请转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或韶关学院医学院向教务处(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517)书面申请。

2、韶州师范分院学生向招生科书面申请报名,医学院学生向医学院的招生就业指导科书面申请报名。

以上情况申请报名,需提交材料为:学生本人亲手签名的详细书面申请一份、转专业申请表格2份。

四、转专业工作的基本要求

1、我校本部(含黄田坝校区)的学生申请转入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或韶关学院医学院,转出条件2016级按照《韶关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4〕182号)实施,转出条件2017级《韶关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7〕196号)实施,转入条件按照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或韶关学院医学院规定执行。

2、韶州师范分院学生申请转入大塘校区校区、黄田坝校区,转入条件2016级按照《韶关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4〕182号)实施,转入条件2017级《韶关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7〕196号)实施。转出条件按照韶州师范分院规定执行。韶州师范学生在韶州师范分院之间互转按照韶州师范分院规定执行。

3、医学院学生申请转入大塘校区校区、黄田坝校区,转入条件2016级按照《韶关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4〕182号)实施,转入条件2017级《韶关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7〕196号)实施。转出条件由医学院自行规定。医学院学生在医学院之间互转按照医学院规定执行。

4、医学院、韶州师范分院之间互转,遵照医学院、韶州师范分院的规定执行。

五、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

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见附件:2017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跨校区)

转专业办(教务处)

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

韶关学院医学院

2017年10月27日

1、附件:2017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跨校区)2017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跨校区转).doc

2、转专业相关表格下载2017年转专业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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