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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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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的通知
作者:唐秀霞  时间:2017-12-12  

学校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和人才培养方案通识选修课修读要求,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开课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凡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申报人,必须是有两年以上教龄及主讲过一门课程教学经历的在职在岗教师,且对申报的通识选修课程有一定的研究。

(二)我校通识选修课程分11个模块。分别是:思维与方法、艺术与审美、创新与创业、语言与文化、科学与技术、职业与发展、哲学与政治、经济与管理、社会与法制、生命与健康、其它。为满足学生的选课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技能和扩大知识面,各单位要组织具有申报资格,教学经验丰富、有研究专长的教师积极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

(三)为规范和加强通识选修课管理,各单位应将通识选修课工作纳入教学工作统筹管理,加强通识选修课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认真审查开课教师资格,凡不具备开课资格和任课能力的教师,各单位应签署明确的意见。

(四)凡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师,在申报时必须按照教学内容制定《××××课程标准》,并依据教学设计制作课程多媒体教学课件和按照学校对课程教学管理要求提交所有教学表格给学院教务员。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需填写《韶关学院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表》(见附件1)和《××××课程标准》(见附件2),经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17年1228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517),待教务处审核后返回一份任课教师所在单位作为业绩考核资料归档保存。电子版发至:593944820@qq.com

(二)教务处将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要求,组织对教师申报开课课程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教务处将会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安排学生在网上选课。对选课人数达到要求(不低于50人)开课条件的课程,在开学后的第二周安排上课(上课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8120029

附件1:韶关学院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表.doc

附件2:××××课程标准.doc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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