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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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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全日制普通学生(校本部含黄田坝校区)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素英  时间:2016-11-01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韶关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4〕18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6年转专业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条件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或经学校认可,学习上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2、在校大学一、二年级学生。

3、在校期间无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学生。

4、在校生必须是我校本部和黄田坝校区的学生。具有独立法人的校外二级学院医学院和韶州师范不在此范围内(见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跨校区之间转专业的工作通知)。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学生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16日

2、报名流程

专业分流采取网络报名,具体的报名流程:

①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210.38.202.73;210.38.202.74;210.38.202.75;210.38.202.71中的任何一个”,进入“信息维护”,选择“学生转专业申请”

②从“申请转入学院、专业”栏选择要申请转入的专业;

③点击表格下端“保存申请”按钮即可。

(注: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进行“转专业申请”)

三、转专业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学生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二)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做出决定前,应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慎重做出理性选择。

1、准确定位自身的能力、特长及兴趣,全面收集并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相关信息,慎重做出理性选择,最大可能地避免盲目跟风现象。

2、充分利用转专业的契机,深入、系统地构建本人的职业生涯规划。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申请1个专业,原则上只能转一次专业。

(三)各学院应切实做好转专业的宣传、教育、计划、审核、考核等工作,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减少学生的盲目性、跟风性,也最大限度地减少转专业对学院正常教学和管理秩序的不利影响。

1、组织转专业咨询会,着重向学生介绍专业特色、发展前景、课程设置、就业方向、就业前景以及近几年的就业情况等信息,同时解答学生的疑问,消除信息不对称对转专业造成的盲目性。

2、着重让学生对转专业后所修读课程的难易程度、能否跟上教学进度等问题有清晰透彻的了解。

(四)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不能跨学院转专业。

(五)各专业转入和转出学生的计划数均不能超过各专业当年级在校生人数的20%。

四、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

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见附件:2016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校本部)

五、其他

1、同一专业内转专业方向的,由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批,报转专业办备案。(此类学生不用网络报名,只需在上述时间向所在学院申请,填写韶关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方向申请表)

2、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转专业办(教务处)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2016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校本部)2016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本部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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