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叶靖怡转专业公示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专业2015级学生叶靖怡,因患免疫性疾病不适宜接触化学药品,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该生申请转入心理学专业2015级。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5年12号)、《韶关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4〕182号),拟同意叶靖怡转入教育学院心理学专业2015级,现对此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向我校教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
学校受理部门: 教务处
地址: 行政楼517
电话: 0751-8121372
韶关学院教务处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