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全日制普通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韶关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2014〕18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4年转专业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条件
我校全日制在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可在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逾期不受),向转专业办(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517。医学院学生到医学院的招生就业指导科申请报名、韶州师范分院的到招生科申请报名)申请转专业(申请时需递交材料见附件:2015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或经学校认可,学习上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2、在校大学一、二年级学生。
3、在校期间无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学生。
二、转专业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学生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二)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做出决定前,应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慎重做出理性选择。
1、准确定位自身的能力、特长及兴趣,全面收集并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相关信息,慎重做出理性选择,最大可能地避免盲目跟风现象。
2、充分利用转专业的契机,深入、系统地构建本人的职业生涯规划。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申请1个专业,原则上只能转一次专业。
(三)各学院应切实做好转专业的宣传、教育、计划、审核、考核等工作,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转专业对学院正常教学和管理秩序的不利影响。
1、组织转专业咨询会,着重向学生介绍专业特色、发展前景、课程设置、就业方向、就业前景以及近几年的就业情况等信息,同时解答学生的疑问,消除信息不对称对转专业造成的盲目性。
2、着重让学生对转专业后所修读课程的难易程度、能否跟上教学进度等问题有清晰透彻的了解。
(四)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原则上不能跨学院转专业。
(五)各专业转入和转出学生的计划数均不能超过各专业当年级在校生人数的20%。
三、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
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见附件:2015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四、其他
1、同一专业内转专业方向的,由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批,报转专业办备案。(学生于上述时间向所在学院申请,填写韶关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方向申请表)
2、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转专业办(教务处) 2015年11月6日
1、附件:
2015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doc
2、
韶关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doc
韶关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方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