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教师教学工作量申报依据:《韶关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韶学院[2011]121号)。
二、个人申报的重要意义
全校教师工作量实行网上申报,个人网上申报的教学工作量数据将作为教师职称申报以及各项津贴审核的重要依据,因此请各位教师务必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认真申报。
三、申报对象与申报内容
(一)面向对象,主要针对在本学期担任二级学院全日制学生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外聘、返聘教师无须网上申报。
(二)申报内容,主要针对在校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内课程的教学工作量,申报过程中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工作量名称,请填写具体课程名称;
(2)工作量类型,按照课程内容选择相应“工作量类型”;
(3)班级一栏填写详细教学班信息(譬如“11管理学01、02班”),针对全校性公选课,班级一栏请填写“全校性公选课”;
(4)实际工作量,请填写本学期一整学期课程的实际教学课时数,工作量类型为实习课程时该栏应填入实际指导天数(一周按5天计算,一般不能高出人才培养方案计划要求)。
(三)特殊课程教学工作量申报
成教、函授等相关课程与教学(包括实验、实习课、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类型请选择“其它工作量”,并根据工作量计算办法按实际标准课时数填入。
四、申报及审核的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教学工作量(12月7日前完成)。个人登录韶关学院教职工业绩管理系统网站http://yjcg.sgu.edu.cn/login.aspx,申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登录账号与教务系统教师职工号一致(详情请咨询各院系教务员),各院系新增教师职工号由教务员统一报送给教务科进行增加,请首次登录后务必修改密码等信息,保证个人资料的安全(忘记登录密码请联系院系审核员进入业绩管理系统进行重置);
(二)二级部门审核教学工作量(12月8日至12日)。二级部门审核员(相关教学管理负责人)按个人账号、密码,点击“审核”按钮登录,各院系审核员请认真核对各教师个人申报数据,对有异议数据及时退回(在系统中选择“审核不通过”),随后督促教师修改后再次申报(登录系统并进入“教学工作量”—> “工作量管理”,对审核不通过数据重新“编辑”后再次点击“保存并下一步”),二级部门审核员再次审核;
(三)教务科审核(12月15日至19日),在教务科完成审核后(12月19日前),请院系负责人按审核员登录,对于“教务处审核未通过”的记录,请通知教师重新编辑,然后院系重新审核,教务科会根据院系审核进度快完成二次审核。在最终完成审核后将关闭申报系统(12月26日前),申报工作结束后请各院系在业绩系统将本院系教学工作量汇总表打印后盖章交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517),具体操作如下:
(1)按审核员登录系统—>教学工作量—>工作量分类统计;
(2)选择学年“2014-2015”、学期“第一学期”,点击“显示”按钮;
(3)在“选择格式”处选择“Excel”格式,点击“导出”。
教务处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