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函{2014}28号文)精神,现将我校新生复查的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一)新生基本学籍信息复查
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对比,严格核查。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发现问题的不予学籍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教务员老师在正方教务系统分好教学班,认真核实后在正方教务系统导出数据,制成附件表格形式,注意一定要新生核实后自己签名、切勿遗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特别是入伍新生,按规定可保留入学资格到退役后2年内)。新生录取数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高考报名录入有误,学生本人应该申请学籍信息更正,更正手续为:
1、学生填写《普通、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学籍管理处下载。
2、学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当年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还需附上原毕业中学出具的证明。
3、我校受理时间为每年12月1日至15日,由学生本人将有关材料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入学体检
校医院负责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由校医院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依据我校学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复查工作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于9月24日前将《2014级新生信息核对签名表》和本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集中交学籍管理科。
四、学籍电子注册后取得学籍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对复查合格后的新生,依据国家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新生取得学籍。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新生在2014年11月1日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自己的学籍信息。其他未尽事宜,请相关单位和部门与学校招生科、学籍管理科直接取得联系。
招生科:8120066 联系人:曾老师
学籍管理科:8121372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2014级新生信息核对签名表.xls
学生处
教务处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