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关于2014年高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doc)、韶关市教育局(
韶教办〔2014〕27号 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正文).doc)精神,现将我校此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2014年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暂缓就业生)及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非师范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粤教继〔2011〕10号)要求,体检合格。
3.已补修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由各市、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两学”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工作流程
1、体检:2014年4月8日至4月11日每天早上八点开始,申请者空腹自行携带证件和双面打印的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格检查表(贴好相片)去韶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定点体检单位——风度南路117号粤北第二人民医院二楼体检办交费体检。
2、网上报名: 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至4月18日(网址:http://jszg.gdhed.edu.cn/web/)。
3、提交申报资料及现场确认:4月30日前,各申请者完成各学院的现场确认。各学院负责人按现场确认要求做好审核确认工作,并将本确认点受理材料统一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没按规定缴交认定考试费的不能参加确认。
申请者参加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的资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后导出,A3规格,双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负责鉴定的单位是各二级学院);
3)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附体检单;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7)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
8)学业成绩表(本科前七学期、专科前五学期、专插本的附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及在本校就读的成绩表);
9)近期小1寸标准证件照相片一张(和网报及体检表上的同底,背面用铅笔注明班级、姓名)。
《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均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下载http://jszg.gdhed.edu.cn/web/。表格内所填材料要求与网报信息一致,不得有涂改现象。
以上材料要求用专用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袋》装好,所有复印件要求用80克纸,双面复印,除申请表是A3规格外,其余均要求是A4纸张。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5月17日。具体要求届时由教育局另行通知。请申请者注意经常与本学院负责人保持联系。没按时参加考试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费用说明
1.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规定,由各认定机构收取申请人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人。
2.体检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两项收费不属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内容,申请人应按规定另行交费
五、领证
申请者毕业时凭毕业证书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签章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各学院负责人组织装入申请者人事档案。不能按时毕业者须经学校上报删除其申请数据,避免影响申请者以后参加教师资格的社会认定。
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及有关表格的填报说明.doc
附件2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报送要求.doc
韶关学院教务处
201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