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部)、行政兼课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为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的申报和选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凡申报开设全校性公选课的申报人必须有两年以上的教龄及主讲过一门课程的教学经历,且对申报的公选课程有一定的研究。
2.我校公选课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体卫艺术三个类别。为满足学生的选课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技能和扩大知识面,各二级学院(中心、部)要动员具有申报资格,教学经验丰富、有研究专长的教师积极申报开设全校性公选课。
3.为规范和加强公选课管理,二级学院(中心、部)应将全校性公选课工作纳入教学工作统筹管理,加强公选课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要认真审查开课教师资格,凡不具备开课资格的教师,学院(中心、部)应签署明确的意见。
4.凡属第一次申报开设的公选课课程,在申报时必须按照要求拟订、提交课程标准。(见后附表)
5.公选课选课人数不得少于30人,不足30人的课程取消开课;公选课的上课时间原则上都放在晚上9、10上课。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人需填写《韶关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申报表》(无课程标准的需拟订课程标准),交学院(中心、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学院(中心、部)统一于2013年11月26日前将书面的申报表以及课程标准交教务处(行政楼410)。课程标准电子稿请发送到电子邮箱:jwcjw@sgu.edu.cn。
2.教务处收齐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确定可以开设的公选课程,教务处会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安排学生在网上选课。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在开学后的第二周开始上课。
欢迎有开课条件的老师积极参与全校性公选课教学工作!
附件:
1.
韶关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申报表.doc
2.
全校性公选课课程标准编写要求(样本).doc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