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学校根据社会的需求和学校的实际,决定继续对2012级本科生和2013级本、专科生实施辅修专业教育,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保证完成本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自愿申请辅修专业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思想品德好,要求上进,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2、原就读专业各科成绩良好。
3、2013级本科生可以报读本科或专科层次的辅修专业,2012级本科生和2013级专科生只能报读专科层次的辅修专业。
4、辅修专业只招收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生。
二、学生待遇和学籍管理
1、学生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经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说明:证书不注修读专业方向)
2、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只有在原专业获得了毕业资格,辅修专业也完成了应修读的学分,才准予辅修专业毕业。攻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不另行延长学习时间。
3、辅修专业课程不及格,不计学分,不影响原专业的毕业和学位资格。
4、凡按要求修读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全部课程的学分,可以冲抵公共平台课程相关模块的全校性公选课4个学分。
5.在学生档案内增加一份辅修专业学习成绩表。
三、报名及录取办法
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请见附件),并持学生证和申请表格,于2013年11月18日至12月6日到辅修专业“开课学院”报名。开课学院审核申请表后,将申请表统一交教务处(行政楼517),教务处复核后将视报名情况于2013年12月2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费用
辅修专业属学生自费修读的专业,专科专业75元/每学分,本科专业85元/每学分。学费逐年收缴,教材、资料费另计。
五、修读学分要求
本科专业总学分60学分、专科专业总学分50学分。
六、招生专业、人数与课程设置
(1)、开课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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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人数
| 主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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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本科
| 三年
| 60
|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概论、财务管理、市场调查与预测、商务礼仪、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创业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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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 本科
| 三年
| 60
|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概论、外贸英语函电、国际金融与结算、国际贸易理论、国际商法、商务礼仪、国际贸易实务、创业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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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本科
| 三年
| 60
| 经济学原理、商务礼仪、管理学、基础会计、统计学、经济法、中级财务会计、市场营销、成本会计、财务管理、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会计电算化、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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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
| 三年
| 60
|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概论、薪酬与绩效管理、员工招聘与录用、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学、商务礼仪、人力资源管理、创业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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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专科
| 两年
| 60
| 经济学原理、商务礼仪、管理学、统计学、经济法、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会计模拟与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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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课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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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人数
| 主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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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本科
| 三年
| 60
| 法学基础理论、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总论、经济法、商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概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商法分论、合同法、物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务专题讲座、专业见习、毕业论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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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课学院: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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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人数
| 主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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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本科
| 三年
| 150
| 综合英语、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阅读、计算机英语、英汉笔译、英美文学、英语口译、英美国情、中国国情与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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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 专科
| 两年
| 100
| 基础日语、日语听力、日语会话、日语阅读、日本国情与文化、日语写作、日汉翻译、科技日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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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专科
| 两年
| 100
| 综合英语、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阅读、计算机英语、英美国情、中国国情与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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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