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做好2025届毕业生(含往届结业现毕业)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班成绩录入
各任课教师(教务员)务必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毕业生所有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二、申请学士学位时间
毕业生须于2025年4月11日前至所在二级学院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签名(附件7)。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说明:有协同培养专业的学院,请与协同培养院校妥善处理。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各二级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审核本学院的毕业生所修读的学分是否达到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填写以下材料:
1.提交《二级学院各专业毕业学分要求》(附件1)
2.提交结业学生材料,包括《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2)、《韶关学院学生结业审批表》(附件3)。注意:此环节二级学院需要填写告知书(附件4),告知学生结业注意事项,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
3.提交延期毕业学生材料,包括《延期毕业学生汇总表》(附件5)、《韶关学院学生延期毕业审批表》(附件6)。注意:此环节二级学院需要填写告知书(附件4),告知学生延期毕业注意事项,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
4.提交毕业资格、学位授予审核结果材料。填写《韶关学院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名单》(附件7),填写《韶关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8)。注意:附件7须分专业单独填写,学生名单不包含申请结业学生和延迟毕业学生;附件8分专业、分方向单独填写,且学生名单包含结业学生,但不包含延期毕业学生。
5.提交学士学位建议材料。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处分情况等毕业环节进行审查,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建议名单,填写《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附件9)、《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附件10)、《韶关学院拟不授予学士学位告知书》(附件11)。注意:附件9、附件10和附件11的填写时间为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的时间,且不迟于2025年6月3日;填写附件11应明确告知学生拟作出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
四、往届结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往届结业生特指2021届、2022届、2023届、2024届结业学生,已符合毕业资格可换发毕业证且符合当年届申请学位条件的,可申请毕业且获得学位,填写《本科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名单》(附件11),二级学院须附上《补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附件12)、学生成绩单、学位课程学分绩点计算表、学生申请书以及当年结业审批表。
注意:附件12的填写时间为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的时间,且不迟于2023年6月3日。
五、毕业生资料归档
毕业生成绩单从6月26日开始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学校档案馆,一份交学生工作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学生自存。在打印之前请认真核实成绩单,切勿出现打印日期有误、显示学制与规定学制不符、重复课程、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成绩不及格等错误情况。
同时,各二级学院根据授予学士学位决议文件,打印《授予学位通知书》(附件13),在教务部学籍科盖好章后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按时提交所有毕业材料,附件1-3、5-6、8材料须于2025年5月29日17:00前按顺序排好纸质版交至教务部学籍科(厚德楼203),附件7、9-13须于2025年6月3日17:00前交至教务部学籍科。每一份材料均须有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如果多页的请盖骑缝章。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jwcxjk@sgu.edu.cn。
2.有合作办学专业的二级学院,要积极主动联系高职院校,安排专人及时跟进、督促其完成毕业班教学工作以及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所有毕业材料均须符合我校相关规定。
3.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质高效完成。以上时间节点均为最晚时间节点,各二级学院请勿超时提交,以免耽误学生正常毕业。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部学籍科,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121372。
附件:2025届毕业审核工作相关附件
教务部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