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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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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校级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唐秀霞  时间:2012-11-01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普及共享,推动和规范学校网络课程的建设,鼓励教师利用网络手段进行教育教学,促进教育教学过程的信息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第三批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课程建设要求

教育部在2000年下发的“关于实施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的通知(教高司[2000]29号)”中强调,网络课程是指具有鲜明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示范性网络在线课程。网络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课程设计理念,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教育特色,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并具有辐射推广作用。网络课程应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优势,具备开放性、交互性、共享性、协作性、自主性。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凡列入韶关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普通教育和专业基础课程均在建设范围之内(不含全校性公选课)。学校将根据专业分布以及示范效应的程度,优先考虑覆盖面和受益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平台课程的网络课程的立项和建设。已经立项的课程不得申请,相同课程名称不重复立项。

网络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课程的主讲教师,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致力于网络课程教学改革。参与课程建设成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且为该课程任课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

三、申报与培训

网络课程建设的申报将采用培训与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在建设过程中将安排技术专家进行指导。学校将视申报情况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网络课程项目参与成员的培训学习(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网络课程建设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填写《韶关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于2012年11月12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410),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jwcjy@sgu.edu.cn(电话:8120030,3030)。

教务处

2012年11月1日

附件1:网络课程建设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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