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历安排,2012年7月7日开始放暑假。为做好期末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1、考试时间
考试由各教学部门安排。15周之前结束的课程由各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在17周之前完成考试;16周以后结束的课程安排在18—20周,即在6月18日-7月6日(共15天)进行考试。
10级、11级的《大学英语》的考试分别安排在6月25日、26日上午进行,2011级的《微积分》的考试安排在6月29日上午进行,10级《教育学》、专科《心理学》的考试按在6月21日下午进行,11级《线性代数》、10级《概率统计》的考试安排在6月21日上午进行,10级《马哲原理》的考试安排在6月19日下午进行,11级《中国近代史纲要》的考试安排在6月20日下午进行,11级《计算机基础》的考试安排在6月18、19日进行,11级《物理学》的考试安排在6月27日下午进行。各班级原则上须有一门课安排在7月5日—6日进行。
2、考试组织
考试由各教学部门组织,各学院应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学习学校有关《考试工作组织与管理规定》等文件,将本单位安排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人员(每试室2人)等有关考试安排表(附件1)于5月28日前交考试科,考生座位隔列排列、同一考场不同课程交叉排列。考试科将收齐汇成总表,组织安排考试的巡视和督查工作,学校将加强期末考试的巡视和督查工作。
15周之前结束的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学院根据本部门的课室情况自行安排(考场安排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16周以后结束的笔试课程考试地点由考试科统一分配试室,全部设在南区1号教学楼、南区2号教学楼、北区1号教学楼、南区科技楼。
3、命题和评分
任课教师出难易相同A、B两份试题(版面设置为16k),由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签字后,指定一套用作期末考试,由专人于考试前一星期送教务处文印室印制,另一套用作缓考和补考(《大学英语》出A、B卷考试,C卷补考)、每门课程的A、B试题及参考答案均交一份到考试科备案。期末试卷的装订由各教学部门负责。
公共课和同一门课多个教师授课的课程阅卷原则上采取流水作业、集体阅卷的方式。试卷评定完毕后,学院必须组织复查,试卷经复查后才能登记成绩和装订。
考试科目的试卷,教务处将提前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抽查、预测、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将责令重出。请各学院加强对任课教师有关试卷组卷、改卷等方面的管理,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
4、成绩汇总和统计
各学院必须认真做好成绩评定、汇总、统计工作,在7月10日之前将学生成绩输入系统。各学院办公室于7月10日之前寄出《韶关学院学生学习情况报告书》。
5、考试质量分析表
任课教师在评定完学生成绩后,须认真填写《韶关学院考试质量分析表》一式三份,经系主任和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其中两份留学院办公室,另外一份于9月10日前交考试科。
6、补考和缓考
凡是已办理本学期期末考试缓考申请手续的学生和本学期期末考试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假期须做好复习,准备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第二周的缓考和补考。
7、试卷回收
各学院、部必须将期末考试试卷(包括论文、作业)集中回收,按课程分班,将试卷和考试质量分析表、标准答案、学生成绩一起装订,机试考试的试卷备份到光盘上,由学院统一保管备查。
二、其它教学工作
1、请各学院教师填写好《教师工作量结算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自存,一份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于6月30日前交教务科。
2、请任课教师填写好本学期《教学进度表》末的“教学进度执行情况”经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统一于9月10日前交教务科。
附件1:
期末考试安排表(样表).xls
附件2:
考试试室分配表.xls
教务处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