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满足学生发展需求,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维护教育公平,根据《韶关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韶院教〔2025〕33号)及相关转专业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条件
(一)学生申请转出专业,除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情形(如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外,原则上不受限制。
(二)学生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应符合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对象
全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
三、转专业程序与时间节点
(一)学生书面申请与网络报名
每位学生限转一个专业。申请前务必认真查阅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见本通知附件),充分了解转专业事项后(比如高考限选科目、专业限理工科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并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不确定事项,请咨询拟转入二级学院。书面申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当前专业/班级/学号等基本信息、对原专业和拟转入专业的深刻认识、转专业理由、职业规划、家长同意意见并承诺所陈述家长意见真实等内容,并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及申请时间。书面申请交至当前所在学院办公室。
同时,学生须用360或IE浏览器登录“强智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网络报名。登录网址为http://jwc.sgu.edu.cn/jsxsd(登录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请咨询本院教务员老师)。学生登录后点击界面上方的学籍成绩,进入学籍成绩再点击转专业。温馨提示:请学生尽量白天进行网络申请,晚上网络开放时间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书面申请与网络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8:00至12月11日(星期四)17:00。逾期不予受理。学生同步完成书面申请及网络报名,方视为报名成功。
(二)转出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审查。审核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至12月15日(星期一),并在12月18日(星期四)12:00前打印转出学生汇总表,连同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交教务部。如有特殊情况者请用校内请示(函件)专用稿纸行文报教务部。
(三)转入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依据转专业规定及本学院转专业细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并对结果予以公示。审核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至12月25日(星期四),并在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连同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交教务部。如有特殊情况者请用校内请示(函件)专用稿纸行文报教务部。
(四)复核
教务部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并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发文
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转专业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做好政策解读与指导工作,规范审核流程,妥善保存相关考核材料。
2.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前,务必认真查阅拟转入学院的转专业工作细则,并结合自身情况审慎决定,网络申请提交后无法撤回。经学校批准并公布后,将不予受理转回原专业或转到其它专业学习。
3.学生转专业后,须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须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
4.相关转专业具体事宜请咨询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转专业工作时间节点一览表
序号 | 流程 | 时间 |
1 | 学生申请 | 2025.12.5(星期五)-2025.12.11(星期四) |
2 | 转出学院审批 | 2025.12.12(星期五)-2025.12.15(星期一) |
3 | 转入学院审批 | 2025.12.16(星期二)-2025.12.25(星期四) |
4 | 教务部审批 | 2025.12.26(星期五)开始 |
附件: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联系方式
教务部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