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韶关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韶关学院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08]73号)及《关于公布韶关学院2010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立项项目的通知》(韶学院[2010]112号)文件要求,学校拟组织对第三届大学生创新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需提交的材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好《韶关学院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以下简称“结题验收登记表”。在教务处网页实践教学科相关栏目下载。毕业论文(设计)不能直接做为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内容较多时,请另行打印,附在结题验收登记表后。),附上体现该科研项目的成果材料,务必于2011年5月27日前交所在二级学院。
二、各二级学院收齐各项目的结项申报材料后,自行组织进行初评验收。验收结论请签注在“项目所属院系意见”栏内。
三、各二级学院组织验收评审后,请于2011年6月3日前将“结题验收登记表”和成果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实践教学科的邮箱:sdsxsy@sgu.edu.cn)。学校于6月10日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四、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组负责人于6月14日凭相关票据(经指导老师签字)到教务处办理经费冲销事宜。
五、项目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结项,立项人可书面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