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韶关学院大学生
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大学生参与科学、教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实践和应用动手能力,根据《韶关学院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08]73号文)的要求,学校决定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启动第四届“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计划”。
请各有关二级学院认真地按照《韶关学院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08]73号文的具体要求,积极认真地开展本院系的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并在5月27日前务必将《韶关学院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可在教务处网页实践教学科相关栏目下载。)纸质材料一式七份及电子稿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实践教学科的邮箱:sdsxsy@sgu.edu.cn)。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在6月初进行评审并发文公布,经批准立项后实施。
开展实施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工作是创新教育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我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措施。各有关二级学院应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同时,应尽可能提供立项申报指导,以保证立项项目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教 务 处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