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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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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25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度,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分散考试时间在第17周(628日)之前完成;集中考试时间为第18-19周(时间段,第18周:2026629-30日、202671-3日共5天;第19周:202676-10日共5天),其中第18周部分时间段安排为全校性公共课集中考试,节假日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照常放假。本学期公共课集中考试安排如下:

18

上午08:3010:30

下午14:4516:45

2026-6-29星期一

24级《大学英语A4》、《大学日语4

25级《大学英语A2》、《大学日语2

2026-6-30星期二

23级专升本、24级师范专业《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
 
(考区安排:立德楼)

23级专升本、24级师范专业《心理学》
 
(考区安排:立德楼)

2026-7-1星期三

25级《高等数学A2》、《高等数学B2

25级《线性代数》

2026-7-2星期四

25级《大学物理》

24级文科专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考区安排:善德、树德、立德楼)

其他公共课考试安排:
 
1.《大学体育*》安排于15-17周随堂技术考;
  2.
信息工程学院开设的《Python语言程序设计》(除医学院之外),第十六周实验课随堂考试,考区安排:立德楼、黄田坝群体楼;
  3.
思政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安排于15610日考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安排于16617日考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安排于17624日、626日分两批次考试;
  4.25
级《大学英语B2》、25级音体美专业《大学日语2》安排于13周考试。
 
以上具体考试事宜若有变动由开课单位另行通知。

重要说明:
  1
、上述为全校性通识必修课的考试时间安排,报名重修的学生(已参加2026届毕业生重修考核的学生除外)对照相应课程按时参加;
  2
、专业课程的集中考试时间由各开课部门依据课程实际教学情况统筹安排,所有考试的考生座位安排以各开课部门通知并粘贴于考场外《座位安排表》为准;
  3
、公共课优先调用全部课室。安排在集中考试周的各学院的专业课考试应避免与上述公共课的安排时间产生冲突,原则上同一时段应该优先满足公共课的课室排考使用。

 

二、考试组织

1、排考工作

考试由教务部统筹,具体实施由各开课单位组织,开课单位要合理安排学生考位,考生座位隔列排列,每试室安排监考教师2人(大于100考生的试室增加1名监考员),在集中考试周,必须打印考场(座位)安排表,在考前张贴在相应考场外。另,本学期面向2023级学生的课程原则上应当在18周之前完成结课考核。各开课单位请于612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集中考试课程的排考,排考结束后,监考老师可以登录教务系统查看监考任务。

2、分散考试计划安排

17周(含)之前进行的分散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开课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开课情况统筹安排,各开课单位需汇总填报本单位的考试计划,实行按周报备制度,对于第151617周的分散考试计划,请于每一周考前通过考试管理发布的在线文档填报(例:第15周的考试,请于第14周周五前完成报备,以此类推),教务部将开展现场巡考或通过网上视频巡查监控系统进行考试巡查。

3、集中考试考场安排

1819周开始的集中考试,公共课考试时间按照上述公共课集中考试安排执行,监考员需求由开课部门发起,各学生所在单位协助指派监考老师。专业课的考试时间应避免与上述公共课的安排时间出现冲突,集中考试的考场主要设在善德(南区1号教学楼)、树德(南区2号教学楼)、思齐(北区1号教学楼)、立德(科技楼)、知礼(韶师2号教学楼)、行德楼、黄田坝群体楼、十里亭九栋等相关教学楼,各专业课的排考课室分配请见“附件一:专业课考试试室分配表25-26-2”。

三、命题和评分

严格落实试卷审批流程,任课教师出难易程度相同且重复率不超过10%AB两份试题(版面设置为16K),这两套试卷与近两年试卷的重复率必须小于30%。填写附件四:结课考试试卷审批表,由教研室(系)主任审核后签字、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指定一套用作期末考试,由专人于考试前将试卷送教务部文印室印制,另一套用作补考(缓考)。

若本次考试的试题是由题库管理系统进行自动组卷,则按照题库管理系统的自动组卷流程执行,不审核试卷重复率,但必须在《韶关学院结课考试试卷审批表》相关栏目中记录输出试卷的任务名称

请各学院加强对任课教师有关试卷命题、试卷组卷、改卷等方面的管理,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试卷审批表》请开课单位复印留存一份,作为教学档案资料存档。

四、成绩汇总和统计

任课教师在评定完学生成绩后,应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适用课程范围参照学院有关通知要求),未开展达成情况评价的课程须认真填写考核试卷分析表,上述材料经教研室(系)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亲笔签署意见后,和试卷一起装订。

各学院必须认真做好成绩评定、汇总、统计工作,按照教务部学籍管理科要求的相应时间前将学生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五、试卷装订

各学院必须将结课考试试卷集中回收、装订,按课程分班,试卷装订顺序自上而下依次为装订封面、学生成绩登记表、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或试卷分析表)、空白试卷、学生答卷,装订时长和宽与试卷对齐,试卷封面统一格式。上机考试的试卷备份到光盘上,由学院统一保管备查。

六、学生违纪处理

对于在考试过程中发现的学生违纪行为,请监考员第一时间制止,并填写《韶关学院考试考生违规情况登记告知书》、《韶关学院考试考生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两个表格(请见附件二、附件三),并于考试结束后交开课单位汇总并统一交给考试管理科。上述两个表格请各开课单位自行打印后提供给相关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发现违纪情况时及时填写。

七、补考和缓考

凡是已办理本学期期末考试缓考申请手续的学生、以及本学期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限于正考)的学生,假期须做好复习,准备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第二周的补考(缓考)。

 

附件一:专业课考试试室分配表25-26-2

附件二:《韶关学院考试考生违规情况登记告知书》

附件三:《韶关学院考试考生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

附件四:结课考试试卷审批表

教务部   

202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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