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 202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广东省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总结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践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深化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与中小学在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现面向全校开展教师教育类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一、案例征集
(一)参与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含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及兼职教师),可个人独立申报,也可团队合作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二)征集类型
1.培养模式与综合改革类
聚焦于教师核心能力的养育,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基于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重构课程体系的典型经验;课堂教学模式创新、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创新的典型案例。
2.课程思政与师德养成类
聚焦于职业理想与师德师风建设,突出“立德树人”在教师教育教育中的特色实践。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教育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实施,以及课程思政融入课程与教材资源建设,形成“一课一德”的典型;开展“教育家精神”培育、师德体验、名师访谈、教育叙事等主题活动,开发师德涵养实践的典型案例。
3.课堂教学与实践指导类
聚焦教师教育相关课程的课堂教学创新实践,围绕师范生教育实践全流程的指导工作实践。包括但不限于:情境教学、项目式学习、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的应用案例;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说课评课指导、班级管理实践指导的特色案例;应对师范生实习过程中常见问题的有效指导案例;师范生创新实践、社会实践与教师教育结合的指导案例;优秀师范生培养的个性化指导案例。
4.学生成长与教师发展类
聚焦于“以生为本”,关注师范生从入学到入职的全周期发展,以及关注教师自身专业成长与教师教育能力提升的实践案例。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师范生开展精准学业帮扶、职业规划指导的典型做法;开展师范生技能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组织经验;通过社团、支教团等活动提升师范生综合素质的育人案例;教师参与教师教育相关培训、跨学科教研和校地合作教研,助力教师教育能力提升的案例;实施老教师传帮带、引领青年教师深耕教师教育领域的典型案例。
5.AI赋能与资源建设类
聚焦于AI技术与教师教育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智慧教学平台、虚拟仿真技术开展教师教育教学的案例;AI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应用案例;利用大数据分析优化师范生培养方案、提升教学指导精准度的案例;教师运用AI工具提升自身教学能力,融入教学新形态的案例。
6.教育帮扶与社会服务类
聚焦于开放办学,教师参与教育帮扶、社会服务,体现教师教育如何打破围墙,整合外部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的教学帮扶、师资培训、教研指导案例;参与乡村教育振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的教育服务案例;组织开展支教、科普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社会服务的典型案例。
7.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类
聚焦于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层面的制度创新,体现管理育人的实效。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优化、教学考核评价改革的管理实践案例;师范生实践管理机制、评价机制创新的案例;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考核激励机制创新的案例;提升教师教育管理效率、保障教学质量的特色管理案例。
8.其他的教师教育改革类
(三)申报名额
此次案例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报送案例不超过5项,同时需对提交的案例进行排序。
二、征集要求
(一)政治方向与价值引领
案例要强化正确政治方向,有明确的改革目标,突出价值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新的教学理念,实现“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知识导向”转向“问题导向”,“讲授型教学”转向“互动式研讨”,培养师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深入推进教师教育模式创新。
(二)保证原创与案例真实
案例须为原创性实践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及法律纠纷;如有剽窃、抄袭、造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撤销相关荣誉,并按学校学术规范处理,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案例内容须真实可追溯,数据详实、过程完整、成效具体;各单位须对案例真实性、原创性、政治合规性进行严格初审把关。
(三)篇幅要求与格式规范
全文篇幅控制在6000-8000字案例篇幅一般控制在8000字以内(含图表、参考文献);采用Word文档排版,具体格式(字体、行距、页码、图表标注、参考文献等,见附件1规范要求,没按规范编写的文稿不纳入学校评审环节。
案例内容主要包括:
1.案例标题:简洁精准,突出创新点与实践特色(含副标题,不超过30字);
2.案例简介:精炼概括案例背景、核心问题、创新举措、主要成效(200-300字);
3.案例背景与问题提出:阐述案例实施的政策背景、教学痛点、现存问题及改革必要性;
4.创新举措与实施过程:详细说明解决问题的具体路径、方法、步骤、资源支撑及实践细节;
5.实施成效与成果体现:从学生发展、教师成长、教学质量、社会影响等方面量化+质性呈现成效(附数据、获奖、成果、反馈等图表),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三、案例报送及遴选
(一)教师个人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为电子版(Word可编辑格式),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2.文本格式规范要求详见附件1。
3.文件命名规则:学院(部门)-案例类型-案例名称-姓名,请严格按照此格式命名。
(二)二级单位推荐要求
1.各二级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教师提交的案例,并进行形式审核。
2.审核通过后,填写附件2《韶关学院教师教育类典型教学应用案例推荐汇总表》。
3.将所有推荐案例电子版以及本单位推荐汇总表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院(部门)-教师教育类典型教学应用案例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wcjyk@sgu.edu.cn。
4.附件2纸质版须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至教务部教研科办公室(厚德楼202)。
(三)注意事项
1.未经二级单位审核推荐的案例,学校一律不予受理。
2.二级单位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7:00,逾期不再接收。
(四)职能部门案例评选
教务部将协同相关单位组织对提交的案例进行评选并汇编,获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占实际参赛作品数量的10%、20%、30%。获奖的案例学校将颁发证书,并按《韶关学院教研积分计算办法(试行)》(韶院教〔2025〕32号)统计教研积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单位要将案例征集作为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总结教学成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教师积极参与,确保案例质量与数量达标。
(二)严格审核,规范报送。各单位须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把关案例政治方向、原创性、真实性与规范性,杜绝弄虚作假,按时完成推荐报送。
(三)强化应用,示范引领。以案例征集为契机,推动教师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与成果转化,以点带面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部教研科李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0030。
教务部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