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入伍学生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确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韶关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见韶学院[2006]130号文件)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大学生入伍时,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如不能安排考试,凡课程学习时间超过三分之二课时,可根据平时作业、考勤、测验等确定成绩,如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为此,请各有关教学单位对2010年入伍学生(学生名单见附件)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成绩按文件精神进行确定。
韶关学院教务处
2010年12月23日
附:韶关学院2010年入伍学生名单
20101224110738附:韶关学院2010年入伍学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