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教材出版基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韶关学院教材出版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08]117号),我校继续资助教师在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教材,请各学院组织有出版教材意向的在编教师按照文件规定编写、组织相关材料,经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将符合教材出版资助要求的申请材料交到教务处教材科(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文档发到邮箱:wlxzyq@sgu.edu.cn,经审查符合出版要求的将提前资助部分经费。
注:在校园网mis系统下载文件《韶关学院教材出版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08]117号)及申请表。
教务处
201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