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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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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面向2027届高校毕业生微专业建设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8-28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面向2027届高校毕业生的微专业建设备案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我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扩大微专业建设覆盖面,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现就我校面向2027届毕业生微专业建设备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一、加快微专业建设推进工作

1.建设方向:坚持需求导向,对标教育部100个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重点布局人工智能、数字经济、资本市场等领域,积极引入产教融合合作单位共同参与建设,加快课程体系开发与教学筹备。

2.开课时间节点:面向2027届毕业生的微专业须于20269月底前或者20273月底前正式开课。本次备案仅针对20269月底前能够按期开课的微专业;无法于20269月底前开课的,按省级微专业备案要求做好筹备,待20273月再组织备案申请

3.结课时间节点2026-2027学年内

二、微专业备案必备条件

面向2027届毕业生微专业实行审核备案管理,省教育厅分别在20269月、20273月组织两次集中备案,备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缺一项不予通过备案:

1.单个微专业设置课程:3-10门;

2.每期开班修读时长:3-12个月;

3.结课时间:须落在2026-2027学年内,最晚不超过20276

4.总学分设置:3-20学分;

5.每期开班招生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2027届毕业生占比不低于30%

、材料报送要求

(一)新开设 / 调整更新后继续开设微专业需提交材料

1.备案表附件2

2.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3

3.人才培养方案

4.招生开课佐证材料

继续开设原有微专业附件1中涉及的微专业需提交材料

1.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3);

2.招生开课佐证材料

、材料报送方式

1.有意申报微专业备案的的单位请于923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部教研科(厚德楼216),电子版发送至jwcjyk@sgu.edu.cn。材料命名规则:学院+微专业名称(新开设/调整开设/继续开设)。

2.联系人:林什提刘建军;联系电话:8120030



教务部    

2026828


附件:

1.韶关学院面向2026届毕业生备案且开课的微专业建设情况汇总表

2.“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3.广东省面向2027届毕业生备案且开课的微专业建设情况统计表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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