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面向2027届高校毕业生的微专业建设备案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我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扩大微专业建设覆盖面,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现就我校面向2027届毕业生微专业建设备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一、加快微专业建设推进工作
1.建设方向:坚持需求导向,对标教育部100个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重点布局人工智能、数字经济、资本市场等领域,积极引入产教融合合作单位共同参与建设,加快课程体系开发与教学筹备。
2.开课时间节点:面向2027届毕业生的微专业须于2026年9月底前或者2027年3月底前正式开课。本次备案仅针对2026年9月底前能够按期开课的微专业;无法于2026年9月底前开课的,按省级微专业备案要求做好筹备,待2027年3月再组织备案申请。
3.结课时间节点:2026-2027学年内。
二、微专业备案必备条件
面向2027届毕业生微专业实行审核备案管理,省教育厅分别在2026年9月、2027年3月组织两次集中备案,备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缺一项不予通过备案:
1.单个微专业设置课程:3-10门;
2.每期开班修读时长:3-12个月;
3.结课时间:须落在2026-2027学年内,最晚不超过2027年6月;
4.总学分设置:3-20学分;
5.每期开班招生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2027届毕业生占比不低于30%。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新开设 / 调整更新后继续开设微专业需提交材料
1.备案表(附件2);
2.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3);
3.人才培养方案。
4.招生及开课佐证材料。
(二)继续开设原有微专业(附件1中涉及的微专业)需提交材料
1.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3);
2.招生及开课佐证材料。
四、材料报送方式
1.有意申报微专业备案的的单位请于9月23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部教研科(厚德楼216),电子版发送至jwcjyk@sgu.edu.cn。材料命名规则:学院+微专业名称(新开设/调整开设/继续开设)。
2.联系人:林什提、刘建军;联系电话:8120030
教务部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1.韶关学院面向2026届毕业生备案且开课的微专业建设情况汇总表
2.“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3.广东省面向2027届毕业生备案且开课的微专业建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