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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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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选课的通知
时间:2010-12-13  

各二级学院(中心)、行政兼课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为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的申报和选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凡申报开设全校性公选课,申报人必须有两年以上教龄及主讲过一门课程的教学经历。

2.我校公选课分为自然科学、社会人文科学、体卫艺术三个类别。为满足学生的选课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技能和扩大知识面,各学院(中心)、部门要动员具有申报资格,教学经验丰富、有研究专长的教师积极申报开设全校性公选课。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原则上不少于6门,其他教学学院(中心)原则上不少于4门。

3.由于文科类、理工科类学生都需选修体卫艺术类公选课,请相关学院适当多申报开设该类公选课。

4.为规范和加强公选课管理,院系(中心)应将全校性公选课工作纳入教学工作统筹管理。要认真审查开课教师资格,凡不具备开课资格的教师,学院(中心)应签署明确的意见。

5.凡属第一次申报开设的公选课课程,在申报时必须按照要求拟订、提交课程标准。(见后附表)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人填写《韶关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申报表》(无课程标准的需拟订课程标准),交学院(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学院(中心)统一于20101228日前将书面的申报表以及课程标准交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517)。课程标准电子稿请发送到电子邮箱:jwcjw@sgu.edu.cn

2.教务处收齐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确定可以开设的公选课程,教务处会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安排学生在网上选课。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在开学后的第二周开始上课。

欢迎有开课条件的老师参与全校性公选课教学工作!

申报表格:(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务管理—公选课管理”处下载)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0年12月13日

20101213104839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申报表.doc

20101213104902全校性公选课课程标准编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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