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即第十一批)韶关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广东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0年(即第十一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立项等相关工作。
本次教改项目申报内容要求在《纲要》精神指引下,紧紧围绕学校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进行选题,即选题的内容应有利于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有利于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形成我校鲜明的办学特色。
一、选题与要求
本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各类项目的要求与选题参考如下:
(一)重点项目
为充分发挥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对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促进作用,切实提高我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挖掘我校的办学潜力,加强内涵建设,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集中优势资源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积极性,本年度开始特设立校级重点教改项目若干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一万元。
1. 申报要求
以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为申报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教学、实验的负责人为项目主持人。各申报单位应集中优秀师资与优势资源,针对各自学科专业的教学实际组织申报。对于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组织人力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给予优先资助。
每个重点项目所进行的教学改革内容应覆盖三门以上的课程(涉及全校的公共课除外),研究过程中一定要将改革思想与理念运用于课程教学的实践当中,项目应尽可能利用学校的网络教学平台开发丰富的电子教学资源,以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时,将把教学实践与教改的效果作为项目评价的标准之一。对于具有广泛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将进一步予以资助以进行推广应用。
2. 申报指南
本年度重点资助项目将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选题,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选择,也可自选项目进行申报。
(1)研究性学习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2)教学中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实践探索;
(3)考试模式的创新研究与实践,试题库的建设与优化研究;
(4)有效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课外拓展教育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践运用研究;
(6)其它先进的教学理论或教学理念的实践运用研究。
(二)一般项目
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特设立一般项目若干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
1.申报要求
校级一般项目主要以教师个人为主持人进行申报。凡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经验的我校教师均有资格申报。项目组成员职称、专业结构合理,人数适中,分工明确、科学。研究目标应清晰、明确,项目特色应鲜明,在高校教学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一般项目的研究要求将改革的思想与理念运用于课程教学的实践当中,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时,将把教学实践与教改的效果作为项目评价的标准之一。
在研的校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不作为本次主持人参与申报;与以往相近或相似的项目不作为本次参评项目,鼓励原有项目的拓展和深入研究。
2.申报指南
(1)各相关部门可结合精品课程、特色专业、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或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由相关人员组成项目组进行深入研究,以充分发挥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点的系统工程作用;
(2)以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的实验教学方面的改革,侧重于各专业实验教学整体规划的研究与发展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实验教学改革研究;
(3)教学研究团队的形成机制以及开展团队研究的模式探索;
(4)教学中体现通识教育、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理念的研究;
(5)其它先进的教学理论和理念的实践运用研究。
二、申报名额:对于重点项目,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限报1项;对于一般项目,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申报数不超过3项,教师人数较多(50人及以上)的二级学院可适当增加1项。
三、择优推荐: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应结合申报情况成立“院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对于一般项目应择优推荐校参评项目,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一式一份。
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者须填写《韶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的填写可以根据申报者或申报单位各自的特色等进行适当调整,但内容(项目申请书)必须包括附件2的基本内容。申请书须提供打印稿与电子稿,打印稿用A4纸、4号字体打印,一式2份,项目申报内容和附表说明等可增加插页,但不得提供无关材料。电子稿须与打印稿一致,文件名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如“张正清-多种教学方法优选,整体效果优化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doc”。
五、申报截止时间: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稿请发至电子邮箱:343247537@qq.com。
六、其它:申报立项的课题,起始时间为2011年1月,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
若有问题,请致电教学质量管理科,电话:8120030(校外)、3030(校内)。联系人:余革(QQ号:343247537)
教务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