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毕业生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数据核对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现将2010年毕业生信息发回各院系,请各院系按要求认真做好2010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确保信息核对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
2、毕业生关键信息,如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不允许变更。确因高考报名录入等原因有误的,应由学生本人向生源省招生部门申请更正,经批准调整后方可更正。核对期限内不提交证明材料的,按招生数据进行学籍管理和发放学历证书。
3、请各位毕业生一定要认真仔细的核对自己的信息,核对后学生本人请在签名处签名。特别提示:此数据将作为以后发放学历证书的重要依据,务必保证每一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如有遗漏学生的,请学生本人按数据内容在表格后面补填。
4、请各班同学抓紧核对,务必于4月9(星期五)日之前交回各院系教务员,教务员审核完毕加盖院系公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517)。
教务处
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