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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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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一届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9-10-22  

关于开展韶关学院第一届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09]76号)文件精神,更好地推动实验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重视技能教学,突出我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促使大学生更新思想观念,努力掌握专业技能,增强学生对专业学习的兴趣,充分挖掘学生潜在的创新能力,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我校学生在人才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我校决定在本学期开展“韶关学院第一届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能力、注重创新、提升素质、全面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09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一)非师范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院系根据本院系各非师范专业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学生需具备的基本技能(综合),突出专业特色,自行组织设计符合本专业特点的竞赛活动。活动完成后,各院系按参赛学生数的5%、10%和15%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报学校进行表彰。

(二)师范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各师范专业由院系参照非师范专业评奖数额自行组织开展师范综合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学生统一参加全校的师范专业技能决赛,全校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竞赛分文科组、理科组进行。在院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的学生与决赛获奖学生一并由学校进行表彰。

四、组织实施

(一)本次活动设组委会,由主管校领导、教务处和各院系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组织领导工作。各院系设竞赛活动组,负责本院系活动的日常事务。

组委会主任:徐剑

委 员: 许和隆 朱必凤 陈晓远 钟瑞敏 郑春龙 苗雪兰 庄义友

张伟明 赵旭光 王桂忠 刘覃石 王宝莲 朱颖俐 简国明

王剑兰 关山雪 王大燕 宋会群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的实践教学科),负责各级活动的日常组织事务。

(二)院系的技能竞赛活动评审专家由院系负责组织,学校师范技能竞赛决赛活动评审专家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五、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要大力宣传,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并按时完成各项竞赛活动(初赛参赛学生数低于本专业学生数的30%学校将不予进行该专业获奖表彰)。

(二)各项活动要紧扣主题,突出专业特点。

(三)各院系请在2009年10月19日前将本院系举办各项竞赛活动的具体方案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交到组委会办公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邮箱是:sdsxsy@sgu.edu.cn),以便检查、联系,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各院系的师范专业技能竞赛初赛在11月20日前完成,并将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学生名单材料报组委会办公室。

教 务 处

200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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