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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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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暑期实习规范管理和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
时间:2025-07-28  来源:教务部

各二级学院:

当前正值暑期高温汛期,高温、洪涝等自然灾害及各类安全事故风险显著增高。为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实习规范管理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杜绝实习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学院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将实习安全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细。学院主要负责人是实习安全第一责任人,须明确分管领导、专业负责人、实习指导教师(校内/校外)、辅导员等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全方位做好实习教学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管理盲区,确保实习全过程安全可控。对重点专业、重点地区、重点实习单位(尤其是涉及高危环境、特殊设备、野外作业等)的实习任务,须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并报教务部备案。

二、强化全过程教育,筑牢安全防线

各二级学院须将安全教育纳入实习工作全过程,做到“实习前全覆盖培训、实习中常态化警示”。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环境,精准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必须涵盖(但不限于):实习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含通勤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防溺水、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坠落等岗位风险防范;高温中暑、暴雨洪涝、雷电大风、冰冻等极端天气及自然灾害的防范与应对;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含心肺复苏、外伤包扎等);传染病(包括当前的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护知识;社交安全与个人防护(防诈骗、防侵害、防传销等);明确实习期间纪律要求(含请销假制度),清晰告知紧急情况报告程序(校内联系人、实习单位联系人、急救电话等)及联系方式(确保学生熟知并随身携带)。

三、严格实习单位筛选,深化协同排查隐患

(一)严把实习单位入口关

各二级学院须严把实习单位入口关,对尚未开展实习的,加强审核实习单位资质;对已经开展实习的,进一步审查实习单位实习条件。要确保实习单位专业对口、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条件。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除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严禁安排学生到与专业无关的岗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单位或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危岗位实习。

(二)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

各二级学院须组织力量,联合实习单位,对实习场所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有效性,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安全投入是否到位;生产设备安全防护、特种设备操作资质、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电气安全、通风照明、卫生条件(含食宿点)、周边环境安全(交通、治安);学生住宿安全(消防、防盗、用电)、食品卫生、通勤路线安全;针对专业特点的特定风险点(如化工、机械、建筑、地质、野外等);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整改不到位不得安排学生实习上岗。

四、做实过程管理,落实应急处置机制

(一)落实动态跟踪管理

实习指导教师(校内/校外)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定期联络机制(电话、微信、QQ、视频会议、实习实践信息管理平台等)与实地巡查相结合,动态掌握每一位实习生的在岗情况、安全状况、思想动态等。校内指导教师每天至少联系学生一次,校外指导教师应经常深入实习现场。发现异常情况(如学生失联、情绪异常、安全隐患、权益受损等)须第一时间介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二)健全应急预案

各二级学院须针对实习单位和岗位特点,联合实习单位制定详实、可操作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覆盖自然灾害(洪涝、地震、台风等)、事故灾难(火灾、爆炸、设备事故、工伤等)、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社会安全事件(治安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须配备必要的急救物资。

(三)畅通信息报送与联动

建立二级学院-教务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校医院(或定点医院)的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发现问题要按照“三个第一”原则妥处,全力保障师生安全,做好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务必以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行动起来,对照本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本学院所有暑期实习项目(含分散实习),查缺补漏,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处置准备,并于7月31日前将本院暑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含重点实习项目清单、安全责任人、主要风险点及应对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安排等)报教务部备案。

教务部

202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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