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为汇聚全校优质的教学人力资源,解决中青年教师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教学成果培育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和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智库支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决定面向全校诚聘符合条件的教师,组建韶关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咨询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与推荐名额
1.聘任范围:
(1)教授、研究员、各学科专业带头人、知识产权类学科专家;曾在T级、A级或B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
(2)省(校)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教学技能比赛获奖者;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十佳授课教师、教坛新秀、多媒体课件制作竞赛获奖者、多媒体教育软件制作竞赛获奖者;
(3)教学理论研究者、师范类教学法专家或专任教师、教育技术专业人员、教学评估专家;
(4)有英语国家留学经历的教师、英语口语流利者、心理咨询师、职业规划师、获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者、有主持或策划专长的教师;
(5)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省级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网络课程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
2.推荐名额:各教学单位至少推荐5名及以上的教学发展咨询专家。
二、聘任程序
本届教师教学咨询专家委员推荐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审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1.个人申请。热爱教学且符合聘任范围的教师均可申请,申请者填好《韶关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咨询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和《申请人员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于9月25日前提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审批后统一汇总。
2.组织审核。各单位根据聘任范围,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组织人员填写《韶关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咨询专家成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汇总《韶关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咨询专家申请表》和《申请人员情况调查表》,部门领导审核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7楼左侧),电子稿发送至sgxyjsjxfzzx@qq.com(即“韶关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拼音首字母)。
3.学校根据教学单位推荐人选,组织教师教学发展咨询专家聘任相关工作,为受聘教师颁发聘书。
三、受聘者工作职责
1.根据受聘者的专长,有选择性地参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展的相关培训;
2.根据受聘者的专长,有选择性地参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咨询活动,为有需要的中青年教师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
3.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个性化中期学生反馈;
4.通过韶关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正在建设中),为相关教师提供在线交流、咨询、指导服务;
5.为说课比赛、个性化教学改革以及教学成果培育、申报、推广等方面提供咨询和诊断。
四、聘期与待遇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咨询专家聘期为三年。聘期内,学校将根据咨询专家参与工作的性质和次数给予相应报酬;获聘为教学咨询专家者,计入本人教学业务档案,作为教学类评优、晋级的一项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冯立明 8120769(短号669338)
李美兰 8120769(短号663120)
电子邮箱:sgxyjsjxfzzx@qq.com 地址:行政楼7楼左侧办公室
附件:
1.
附件1:韶关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咨询专家申请表.doc
2.
附件2:申请人员情况调查表.doc
3.
附件3:韶关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咨询专家成员推荐汇总表.doc
4.
附件4:部分活动释义.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9月14日